劳动保护工作
发布时间:2014-06-19 15:47
范围:全市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及在职职工。
程序:1、指导企业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
2、指导、监督企业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
3、监督、落实《劳动法》、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。
4、参与职工工伤和死亡事故的处理工作。